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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互联网医院药品集中配送服务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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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国家医改政策,贯彻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唐山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拟建药房,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

报名药品配送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报名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有效,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且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   具有河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及其它全省统一招标药物)配送资格。

4.   报名单位能够提供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药品,对有效期内的药品质量负责。

5.   报名单位保证配送的药品严格按照互联网医院处方的药品名称、规格等进行配送。

6.   报名单位需具备供应我院实体药房药品库内的所有药品,并且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产地、价格要与我院实体药房一致。

7.   报名单位服务质量可靠、迅捷,能够保证药品7*24小时配送到家。

8.   药品的运输方式应符合药品质量要求,有温度要求药品配送过程中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温和冷蔵措施。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集中配送服务期限:一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日期:2022216日至202221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唐山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办公室

联系人:苗桂杰

联系电话18931506012

 

 

        唐山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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