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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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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重点

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2019年4月24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院党委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扎实部署整改工作任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期间,第五巡察组的全体同志帮助我们发现了许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发现问题、有效监督、改进工作”的巡察工作目标。这次巡察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两个责任”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涵盖了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于医院提高各项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对院党委近年来加强党的建设总体情况的“一次政治体检”。巡察期间(4-7月)医院共召开5次党委会研究相关工作,所有立行立改工作按时完成并上报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察期间,医院共接到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9个,全部按时进行了整改并及时向巡察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其中自费药房问题的整改情况于6月13日进行了专题上报;财务方面6个问题的整改情况于7月7日进行了专题上报;选人用人方面2个问题的整改情况于9月2日进行了专题上报。

截至2020年11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六个方面的13个具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并坚持落实推进7个;基本完成0个;未完成0个。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曾发挥不够明显”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4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完成并坚持落实①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院党委修订了《唐山市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委进行专题述职,2020年上半年专题汇报会于7月6日召开。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落实,人民医院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意识不断加强、履责能力不断提升。②针对“党委会召开不够及时和规范,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问题。医院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组织召开会议此问题已实现完全整改。③针对“‘三重一大’行政一把手起决定性作用”问题,2019年9月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大问题决策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党委作用得到充分发挥。④针对“党组织生活会、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避重就轻,‘辣’味不足”的问题,完善了《中共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共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并认真落实。2019年12月院党委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题教育第17巡回指导组列席会议,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2、关于“医院领导干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4个部分进行整改,所有整改任务已完成①针对“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特别是部分业务科室负责人,缺乏以身作则和率先垂范”问题,医院规范并加强对院级领导干部、医院中层干部和党员干部全方位、全覆盖教育管理,保持医院良好政治生态,为医院发展提供良好政治基础。②针对“思想不够解放,调查研究不深入,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问题,院党委加强对上级最新会议精神、各项决策部署的学习。尤其是疫情发生后院党委多次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中央、省、市委各项部署指导医院疫情防控和医疗资源布局。医院认真研究制定“十四五”规划,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明确了做大肿瘤”“做强集团”“做优人才”的总发展原则。党员职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各种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会组织“职代会”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发挥群众智慧,助力医院发展。③针对“编制结构不合理,人员费用支出过大”问题。一是行政后勤人员不再进行招聘增员,采取源头遏制;二是本着“重临床、轻行政”的原则,通过更加科学的岗位设置和更加严格的岗位审定进一步提高效率。《唐山市人民医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已经获批并组织实施。三是按照《临床一线护理人员岗位调配管理规定》,通过绩效和职称管理加速行政岗位护理人员往一线回流,稳定护理队伍。四是增收减支,持续深入开展勤俭节约活动。④针对“医联体结合不够紧密,距离高质量发展和百姓需求有差距”问题,完善了《加强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医联体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松散形向紧密型”的两个转变通过制定《唐山市人民医院医联体内部利益共享机制的指导意见》;探索《唐山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远程医疗收费标准》;探索医联体实行医保统筹管理;按照“两个允许”完善人员激励制度,落实绩效工资政策等方式,逐步实现成员单位互惠互利。2019年8-12月医联体成员单位迁西康力医院、韩城利康医院,为我院外派医疗专家组担负各类人员费用支出18.62万元。

(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创新理论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3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完成并坚持落实①针对“对学习重要性认识不够,忙于业务工作多,理论学习不够具体”问题和②针对“班子成员学习不够自觉,缺乏主动性,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医院完善《中共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试行)》,辑印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各支部按“三会一课”要求开展党员教育,医院学习氛围持续浓厚。③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督导不够,形式单一”问题,通过各类教育培训和党员活动,提升党员素质,培养奉献精神,增强模范意识。9月初内儿中、放化药、门诊支部党员到玉田县刘现庄村参观周恩来纪念馆;9月中旬外妇五、后勤支部到潘家峪惨案纪念馆参观学习;11月初,老干部支部到中华孝老村参观,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受党员欢迎,全院党员比学习、比能力、比业绩、比奉献的风气更加浓厚,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各支部利用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学习。党委多次组织支部书记会议,听取支部书记汇报,纪委也定期进行督导。

2、关于“用创新理论指导工作还有欠缺”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2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①针对“住陪基地租赁前调研不严谨,消防设施不合格,影响使用”问题,医院按照国家级住培中心标准筹建新的住培中心,2020年8月签订租赁合同,10月完成搬迁②针对“自费药房按照政策要求整改”问题,医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立行立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2019年6月13日向第五巡察组递交了整改报告。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坚持落实针对“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分解和层层传达压力不够,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形成声势,外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院党委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医院发展需要,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半年汇报内容。宣传部门制定了《2020年度医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新冠疫情发生后,医院宣传科和影视宣传办公室在院党委的统筹安排下,2020年1-10月在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发布新闻328篇;抖音号(河北省唐山市人民医院)发布抖音短视频作品52个。医院多篇宣传报道被中新网、长城网、环渤海新闻网等新闻媒体转载,营造了积极向上、敬业奉献的浓厚氛围。

(三)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医院基层党支部设置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2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完成并坚持落实①针对“医院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没有落实‘支部建在科室上’要求”的问题,院党委按照市委、市卫健委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要求优化支部设置,党委会已讨论通过党组织设置方案,正在等待指数批复。②针对“党务干部用在党务工作上的时间、精力相对较少,开展活动形式单一,与医院业务结合不紧密”问题,各支部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定期进行党务工作调度,加强督导。机构设置调整和党组织选举后,专职党务干部队伍更大更强,更有利于党务工作的开展。

2、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此问题整改完成并坚持落实针对“工学矛盾突出,‘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好,记录不规范”问题,院党委修订了“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各支部日常督导检查,上半年调阅《支部工作手册》并进行了系统内交流检查学习。2020年7月支部书记向党委进行半年述职。

3、关于“党管干部原则未完全落实”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5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整改完成并坚持落实①针对“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代替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干部选拔使用的现象”问题,院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随着《党委会议事规则》的落实,医院人才引进和干部选拔任用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把关,巡察后无此类现象发生。②针对“医院(行政章)名义呈报干部任免请示和任免审批(除党务干部)”问题,党委要求组织人事主管部门,今后所有干部任免工作必须按上级干部任免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上报审批,巡察反馈后没有出现此类情况③针对“医院中层干部没有试用期”问题,医院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试用期”。④针对“干部选拔民主推荐、考察座谈人员范围较小,反映民意不够”问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干部选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座谈、票决、公示程序等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将对干部选用程序进行严格落实。⑤针对“有的科室2-3名主任,责权不明”问题,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明确按专业科室中层干部科室的工作责任,重点突出科主任负责制。根据《绩效分配管理办法》,通过绩效分配体现专业科室中层干部的分档。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3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任务已完成。①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问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医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规定》,并建立相应制度,严格督导落实,形成长效机制。②针对“领导存在不够自觉行为,比如超标乘坐交通工具、超标住宿”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已经按照《唐山市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于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了超标差旅费追回,并进一步完善了差旅费审批报销程序,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③针对“对工资、奖金发放监督审核环节不到位,存在发重退回现象”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财务部门增加审核环节和审核人员,职工的工资和奖金须经专业人员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放,杜绝了此类现象。

2、关于“工作作风及医德医风方面仍存在问题”

此问题共分成3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已完成整改。①针对“医患纠纷长期不能解决”问题,按照医院最新修订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和《医疗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明确纠纷责任,严格落实责任惩处。2019年第四季度纠纷发生数量同比下降43%;赔偿金额同比下降66%,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②针对“‘2018年公立医院进行专项检查行动’中,因病历书写不规范被市医保局通报”的问题,医院责令医务科、病案室按照《病历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全院病历书写。从2019年8月起,医院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加强对病历抽检,病历质量显著提升。甲级病案率90%以上,病案七天归档率由41%提升到87%。③针对“‘2018年公立医院进行专项检查行动’中,因无住院床位卡、医保标识不全等被市医保局通报”的问题,医院责成医保科按照《医保患者就医管理制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加强宣教和日常监督,已整改到位。

(五)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对纪律规定的学习和执行不够自觉”问题。此问题分为3个部分进行对照整改,整改完成并坚持落实①针对“医院党委对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有的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不掌握”问题和③“政治性警示教育不够贴近医院实际,反面教育素材少”问题,医院完善了《中共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党委委员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各支部按“三会一课”要求开展学习实践。2020年1月组织医护人员专题警示教育一次。医院学习氛围持续浓厚。②针对“医务人员执行力不强,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大处方现象”问题,医院责成医务科、药剂科落实《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和《病案内涵质量处罚规定》,严格督导诊疗行为。并对照《过度医疗及辅助用药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整套管控规定。结合信息技术手段、引入“绩效”参与的综合管控取得显著成效。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此问题共分成4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已完成整改。①针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不够深入,签字背书、廉政谈话、责任追究制度不够有力”问题,按照上级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2020年进行了多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②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还不够强,对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修订了唐山市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每半年向党委进行专题述职,2020年7月完成了上半年述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履责能力不断提升。③针对“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传达部署、推动落实不到位”问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三会一课”,党委加强对支部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上半年抽查了各党支部的《支部工作手册》,并进行了系统内交流。④针对“医院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教育缺乏针对性”问题,医院纪委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办法》和《中层干部监督办法》,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2020年党委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进行廉洁自律自查一次。

2、关于“制度执行力还不够严格、不够规范”问题此问题共分成3个部分进行针对性整改,已完成整改。①针对“报废固定资产程序不规范,存在规避财政监管、未经残值评估、低价处置等”问题,医院责成主管院长负责,严格落实《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落实相关程序,巡察后再未发生此类问题。②针对“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有违规超标准报销等情况”问题,按照《唐山市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于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了超标差旅费追回。医院要求财务部门严格制度落实和审核把关,巡察后未出现此类问题。③针对“财务审核不严格、出入库管理不规范,有些签订的协议和合同条款存在内容不完善情况,执行中也有随意性较大”问题,医院责成主管院长带领有关部门落实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综合库管理制度》,对财务审核和出入库管理进行了规范整改,并加大了监管力度。

此次巡察,市委第五巡察组共向我院党委移交问题线索2件,涉及3人,已全部了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移交司法机关0人。采取第一种形态3人。

2019】01号线索关于“躲避固定资产残值评估,规避财政监管”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我院发展快,低值资产消耗量大,报废资产也非常多,根据《唐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规定,报废审批资产在10万元以下的由市卫健委审批, 10万元上的由市财政局审批。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工作人员将报废资产审批表进行了不满10万元的合并处理。我院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问题已进行整改。2019年6月以后,我院所有报废资产无论价值或批量价值高低,均通过市卫健委及市财政局的审批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置。

2019】02号线索关于“医院太平间未经招标签订协作管理协议,违反了工作纪律”的问题。经调查了解,太平间对外承包是历史遗留问题。一是1998年医院经营困难时承包方借给医院30万元,用以息抵租的方式进行承包;二是太平间的几间房屋是由承包方自己建造,医院未投入资金;三是太平间一直负责管理有19具无主尸体,医院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四是承包方为配合医院工作,部分涉及医患纠纷的尸体管理费用家属拒不支付的也没有催缴,自行承担了这部分费用;五是2018年8月市政府出台殡葬管理相关文件后,医院班子会对此问题进行过讨论,与承包方进行沟通,承包方愿意配合医院工作,在此基础上医院与承包方签订了管理协议。

我院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问题已进行整改,太平间自2018年9月已开始纳入到医院统一管理,家属到医院收费处进行缴费。

此次市委巡察市委第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中共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0年1120